各镇(街道)财审办: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,促进基层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,根据鄞财综〔2008〕56号《关于印发<鄞州区农村法律顾问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,经考核审查,现将2017年度社区等基层单位的法律顾问专项补贴经费共396000元下拨给你们。(根据《关于整合涉村财政补助资金加大村级组织建设经费保障力度的通知》(鄞党办〔2015〕61号)以及《关于下拨2017年度村级基层组织建设补助经费的通知》(鄞农办〔2017〕21号)文件精神,各行政村法律顾问经费已经于2017年8月下发至各镇街道。 此项经费由财政作一次性下拨,收入支出列报“暂存款”科目。请各镇(街道)按规定用途,实行专款专用,并加强经费的监督管理,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,促进基层法律顾问制度的进一步落实。 附件:2017年度社区等基层单位法律顾问经费下拨明细表 宁波市鄞州区司法局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2017年12月15日 2017年度社区等基层单位法律顾问经费下拨明细表 镇(街道) | 下拨经费(元) | 镇(街道) | 下拨经费(元) | 瞻岐镇 | 3000 | 钟公庙街道 | 36000 | 咸祥镇 | 3000 | 首南街道 | 30000 | 东吴镇 | 0 | 白鹤街道 | 33000 | 五乡镇 | 0 | 百丈街道 | 30000 | 邱隘镇 | 9000 | 东郊街道 | 6000 | 下应街道 | 12000 | 东柳街道 | 33000 | 中河街道 | 48000 | 东胜街道 | 27000 | 云龙镇 | 6000 | 福明街道 | 24000 | 横溪镇 | 6000 | 明楼街道 | 27000 | 姜山镇 | 21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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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潘火街道 | 42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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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塘溪镇 | 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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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合计 | 叁拾玖万陆仟元(396000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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